为了努力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科教兴安”战略落到实处,探索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新途径和科技服务体系的新机制,为经营绿色,建设绿色安康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借鉴福建南平市选派科技特派员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建立选派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选派原则 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安康,做大做强绿色种养、秦巴药业、富硒食品、蚕桑丝绸等骨干主导产业,实施月河流域现代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带等重点工作,坚持开发、创新、引进、消化、吸收集成的产业化方针,大面积推广普及一批先进实用技术,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基地建设规范化、加工工业化、经济社会信息化,加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选派科技特派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富民为本原则。科技特派员选派要坚持把先进实用技术导入农村、带入千家万户,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2、项目带动原则。要按照做大做强我市特色产业要求,选择科技项目,以区域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为主体,以项目实施为着力点,有效集成各种资源,夯实工作任务。 3、典型示范原则,要培育一批致富典型、科技产业发展典型,树立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4、创新开放原则。坚持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现代产权制度,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项目,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化。 5、市场导向原则。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技术、管理、信息参与分配的政策,鼓励投资参股分配,保护创业者的利益,努力探索科技体制改革的新途径,积极引导鼓励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建设绿色安康中建功立业。 6、扶优扶强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在短期内尽快形成一批生产大户和明星企业,增强市场的开拓能力,推动区域产业的发展。 7、双向选择与组织选派相结合原则。选派科技特派员要坚持服务对象与选派对象相统一,选派形式与技术服务内容相一致,落实双向择优选择,避免“两张皮”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有组织、有目的地选派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下派生产一线抓项目、兴产业、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的新路子,逐步建立科技服务体系的新机制。 二、选派科技特派员的目标任务 选派科技特派员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建立起我市特色产业及农业科技产业的科技支持体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科技大户。培育一批科技致富典型,孵化建立一批科技明星企业,提升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改造组建一批营销协会、专业协会、科技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造就一批乡土人才和新型劳动者。通过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生产,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工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是: 1、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围绕我市确立的“经营绿色安康”的战略,抓好具有我市资源优势和特色的绿色种养、秦巴药业、富硒食品、蚕桑丝绸等主导产业发展。 2、提升乡镇企业的发展水平。配合乡镇企业“二次创业”计划的实施,积极推动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组织好农产品的流通。积极组建各种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队伍和种养加销专业大户,组织他们跑市场、捕信息、疏通流通渠道,确保农民丰产增收。 4、搞好信息服务。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向农村传送和提供技术信息、种植信息、市场信息、商品信息等信息服务。 5、强化技术引进与推广,要紧紧围绕我市农业产业结构的总体规划。加大技术与人才的引进和现有技术集成配套力度,引进推广一批先进配套技术,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6、抓典型示范。通过培植科技示范大户或示范村镇。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并通过跨行政区域服务、推广先进技术,促进优势主导产业的形成和规范化生产。 7、抓好农民素质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充分利用农村各种文化设施,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掌握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 三、工作重点和下派服务对象 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工作,作为下派工作的重点,当前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下派工作: 1、围绕月河流域 现代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工作。 2、围绕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示范基地建设与加工。 3、围绕具有我市区域特色的绿色种养、蚕桑丝绸、富硒食品等产业化基地建设。 4、围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 服务对象既可以行政村为单位,也可跨行政区域以基地建设规划区域为服务对象,既可以是种养基地、示范点和示范大户,也可以是龙头企业,既可以是生产加工企业,也可以是以农副产品营销为主的经营企业,同时也可有组织地按市上组织的重大科学技术项目选派。 四、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1、选派对象 (1)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业特长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在编人员和技术人员; (2)中、省及外地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来我市工作的科技或管理人员; (3)熟悉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的专业人员; (4)企业营销人员; (5)金融信贷人员; (6)大中专毕业生; (7)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法人特派员。 2、选派程序 一是按选派对象进行全面动员,自愿报名,建立科技特派员档案库。 二是摸清服务对象所需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三是组织培训,对选派的科技人员由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科特办)组织全面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是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科技知识和我市经济发展战略。 四是根据特派员技术特长和服务对象需求内容组织选派。 五、实施步骤 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的实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集中试点,培育重点,分步实施,普遍带动的原则组织进行。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2003年元月到2003年12月)。编写和上报审批《全市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基础资料库。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主要是围绕月河流域现代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从市、县、乡镇行政事业科研单位选派100名各类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一技之长的科技人员到100个村镇或专业大户、乡镇企业、示范基地、示范点开展服务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阶段:2004年元月到2005年12月)。在第一阶段试点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着力推动制度创新,特别是科技特派员市场化的选择制度、管理考核制度、科技特派员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的实施办法以及参股经营管理办法等和有关科技特派员激励政策等相关政策规定。力争全市科技特派员选派覆盖村镇比例达到50%以上。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5年元月到2006年12月)。在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建立农技推广新体制,探索科技产业化新路子的要求,使科技特派员制度规范化、制度化。 六、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 1、直接从事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引进、技术培训和技术信息服务,创办科技示范基地,抓典型示范。 2、指导参与乡镇企业、生产大户经营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3、在不侵占原单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以技术、管理、信息、市场营销等方式入股经营。 4、直接投入或入股联办科技型企业、农产品营销型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 七、科技特派员管理 1、建立组长负责制。各县区由科技局长和分管科技的乡镇长担任特派员工作组组长,负责协调管理市县区、乡镇三级科技特派员,负责与乡镇、村及乡镇企业有关方面的协调;收集工作情况,作好上传下达,负责本组的工作情况收集汇报,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 2、脱岗位工作制度。凡是被抽调的科技特派员,一般应脱离原单位工作任务,全力负责对所承担的服务对象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开展项目实施。特派员所在服务对象要为特派员提供食宿方便,不承担所在服务对象的有关政务工作。 3、工作汇报制度。下派科技特派员根据农事要求和工作安排,不定期向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科特办不定期召开组长及部分选派单位分管领导会议,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存在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半年召开一次组长交流汇报会,年终召开交流评比会。科技特派员年终将本人一年工作、学习、思想情况,所服务对象项目进展情况,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报下派同级科特办,并报送原工作单位。 4、检查考核制度。在科技特派员下派工作期间,市科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年终考评和考核鉴定,考核鉴定材料及结果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并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升职称、晋级、评优的依据。 八、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全市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市上成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上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科技局、人事局、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乡企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协调与管理。科技特派员下派有关政策的制定与协调。科技特派员的考核与奖励、科技特派员的培训与组织考察学习。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与有关资金管理。协助科技特派员搞好新技术引进与推广工作。 要求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办事人员,做到上下协调,抓好落实。 2、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实行利益驱动。 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期间,原职务(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工资福利、奖金等)不变,编制予以保留,不影响正常的调资和职称评定。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视同在岗人员,由市科特办和派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科技特派员完成的科技推广成果,科技成果主管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评审。派出的科技特派员在驻点村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独资兴办实体或与农户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所需的启动资金,各有关部门通过项目资金或贷款予以扶持。 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鼓励科技特派员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承包,承担科技项目等。鼓励科技特派员技术入股,对本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均可入股,并从新产生的效益中取得合法报酬;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形式介入开发性生产、科技、流通等领域,创办各类经济实体,并取得合法收益。 3、对于取得显著成果的优秀科技特派员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保障所需经费。要确保科技特派员下派服务这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必须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要求市、县、乡财政每年列出专项经费,以保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正常开展。鉴于我市属西部贫困地区的实际,财力十分紧张,请省科技厅和国家科技部补助资金200万。
安康市科技局
二○○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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