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陕科计发〔2005〕119号
商洛、安康、汉中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二○○五年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示范工程科技专项已经研究确定,现印发下达。
本年度专项贯彻科技部、人事部《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重点支持我省陕南秦巴山区欠发达县(市)地方党委、政府和科技部门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开展科技特派员培训教育,加强农业基层科技服务网络建设,以及对做出突出业绩的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奖励等,努力把科技直接导入农村基层,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专项具体安排镇安县、石泉县等12个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项目,经费40万元。下达项目的实施管理按照《陕西省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06年1月15日前将项目合同书送我厅政策法规处。
各归口管理部门请认真组织承担单位实施好项目,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
附:陕西省二○○五年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示范工程科技专项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陕西省科技厅政策处
=200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