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高发〔2007〕2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统一部署,结合陕西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主要任务,遵循“效益驱动、总体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一批产品目标明确、信息化应用基础好、具有带动作用的企业,围绕企业主导产品实施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推动行业和区域的信息化应用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符合“十一五”陕西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依据“十一五”陕西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示范企业示范指南,结合企业信息化需求,按照申报程序申报。
2、申报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示范企业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具体格式见附件。
3、材料提交地址:陕西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办公室(省科技厅高新处)。
二、申报受理时间
陕西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示范企业分两批申报。第一批申报时间为2007年3月1日至3月16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2007年8月1日至8月17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艾 侯小林 电 话:87294225、87291692
邮 编:710004 邮 箱:87294225@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新城大院省科技厅高新处
附件:
1、“十一五”陕西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示范企业示范指南
2、“十一五”陕西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3、“十一五”陕西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示范企业申报书
二〇〇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