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计发〔2007〕32号
关于开展全国2005-2006年度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调动市、县、区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发挥科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农函〔2007〕7号)和《“十一五”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规划》(国科发农字〔2007〕73号),开展全国2005-2006年度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省所有县(市)、区参加考核。地级市不单独进行考核,地级市所辖60%县(市)、区通过考核的视其为自动通过。
二、考核的方法
主要采用数据审核、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考核材料要求
凡是能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县(市)和区,均须提交三套考核材料:一套是三份单独的《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另一套是包括考核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还有一套是包括考核表和所有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一票否决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县(市)、区,只须填报并提交三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
地级市虽不参加考核,但需提供相关材料。凡是能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地市,均须提交两套材料到省科技厅,一套是三份单独的《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另一套是两份包括申报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一票否决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地市,只须提交三份单独的申报表。
本次考核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对县(市)、区所提供的资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
四、复核与表彰
我厅将于7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一票否决指标”考核相关材料,一次性送达科技部,科技部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复核、公示复核结果。考核结果由科技部下文认定,并对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先进个人和科技进步考核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五、进度安排
各参加考核县(市)、区按照科技部考核指标积极准备考核材料,经各市初审,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数据的准确等提出考核意见,并于4月底前报送省科技厅。
六、组织实施
我省成立由科技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省组织、财政、统计、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构成全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与有关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
请各市、县(市、区)按通知要求,进行统筹安排,认真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精神,及时向所在政府汇报,确立负责领导和参与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并与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做好本次考核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考核工作手册以及考核信息软件系统下载网站:
http://ser.sifung.com./kjxs, http://www.zwjlab.net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苗长贵 王云岗
联系电话:029-87294281 029-87294289
二ΟΟ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