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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征集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的通知
陕科成发〔2007〕1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对征集项目组织遴选,依据国家奖励办本年度下达我省奖种指标,确定我省的推荐项目。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评审范围,对本单位近年来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认真筛选。并根据项目的技术内容、特征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择推荐奖种。
  二、所推荐的项目原则上应是已经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
  三、各单位根据拟推荐项目所选奖种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一)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为:应当是前人尚未发现或者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的项目;项目主要论文、专著公开发表1年以上(截至日期2007年2月28日以前)。
  2、按要求准备2000字的项目简介,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不超过五人),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任务来源(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项目的起止时间(起始时间为立项时间、完成时间为最后一篇论文的发表时间)。主要研究内容、科学价值及同行引用评价情况。项目主要完成人申报及获得国家奖励情况(年份、奖种、推荐部门、项目名称)。
  3、附件材料:
  (1)公开发表1年以上的10篇主要论文、专著目录(仅限在国内进行研究所发表的论文),并按重要程度排序。式样如下:
论文名称/
刊名/作者
影响
因子
年卷页码
(**年**卷-**页)
通讯作者/
第一责任人
SCI他
引次数
他引总
次数
是否国内
完成
 
 
 
 
 
 
 
 
  (2)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综合比较,并说明本项目所处水平。
  (二)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
  1、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为:项目技术内容为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项目整体技术需应用1年以上(截至日期2007年2月28日)。
  2、按要求准备2000字的项目简介。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不超过6人),完成单位,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任务来源(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项目的起止时间,主要技术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及应用推广情况。项目主要完成人申报及获得国家奖励情况(年份、奖种、推荐部门、项目名称)
  3、附件材料:
  (1)支持项目创新内容的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2)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并说明本项目所处水平。
  (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1、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应当具备的条件为:技术开发类项目,应当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及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公益类项目,应当是在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或者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属于国家重大工程子项目的成果,其总体工程应已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1年以上(截至日期2007年2月28日)。
  2、按要求准备2000字的项目简介,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任务来源(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项目的起止时间,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科技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及应用推广情况,已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主要完成人申报及获得国家奖励情况(年份、奖种、推荐部门、获奖项目名称)。
  3、附件材料:
  (1)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目录。
  (2)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市场份额的比较,并说明本项目所处水平。
  (四)推荐科技进步奖工人、农民创新组人选
国家为鼓励在生产建设一线的工人、农民进行的重大技术创新活动,在科技进步奖中增设了“工人、农民创新组”。请各单位进行了解筛选,如有合适人员,与省科技厅成果处联系具体申报事宜。
  (五)推荐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
  1、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普项目今年的评审范围为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的发行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该作品应已公开出版发行二年以上,或者其内容还被其他传播方式(如电影、电视传媒等)所采用。
  2、推荐项目请提供2000字的简介。内容包括出版物名称,发行时间,发行量及再版次数,公开引用或应用情况,主要内容,选题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的创新点。
  3、提供图书或电子出版物的样本。
  四、推荐项目的内容如涉及曾获国家奖项目的(包括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完成的),应写明曾获奖励项目的情况(年份、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内容以及与本项目的区别)。
  五、请各单位于2007年12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厅成果处。待组织专家评议遴选确定推荐后,再按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准备正式的推荐材料。
  联系电话: 87294257,87291636
  联 系 人: 卢道真   于利亚   
  地    址: 西安西七路江河大厦409、411、416房间
  传    真: 87294257
  邮    箱: kjtcgc@163.com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时间:2007-12-10 15:32:00  来源: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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