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7]166号文件精神, 2007年度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我省国家级示范中心的绩效评价工作,请各国家级示范中心依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字[2007]403号)、《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国科办高字[2007]75号)的要求做好相应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绩效评价分类
2007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将采用同一指标体系对企业类和事业类示范中心分别考核排序。
企业类示范中心:指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或在有关部门登记为事业法人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示范中心。
事业类示范中心:指在有关部门登记为事业法人,且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示范中心。
二、报送材料
1、经过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原件;
2、经过审计机构审计鉴定的“收入支出结余表”原件,报表格式见附件;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年度监督审核)证书复印件;
4、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财务报表说明
1、企业类示范中心:财务报表是指按现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2、事业类示范中心:财务报表是指按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
四、报送材料邮寄地址
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一式2份于2008年3月20日前报送陕西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 系 人:邢小红 王 艾
电 话:029-87291692、87480129
地 址:西安市西七路198号陕西江河大厦403、406
邮政编码:710004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