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
2007年,我省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全面推行,深入实施。为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地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开展,根据科技部的有关安排,现在全省范围进行2007年度科技特派员统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1.统计期间从2007年1月1日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底的项目实施情况,请参照统计表后指标注释如实、认真、详实填写。
2.除非有特殊情况,个别数据无法统计,未填写的数据请说明原因。
3.试点市负责填报统计表1、统计表2和统计表3,试点县(区)负责填报统计表4~表7。其中关于“表4科技特派员个人信息表”要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科技特派员详细填写,表5~表7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填报试点县总体情况。
4.各试点市、县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于2008年4月20日前将统计表及电子版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交易部。
5.为了便于交流、沟通和宣传,正在筹建科技特派员人才库,要求各位科技特派员在填报个人信息时提交1寸个人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孟 欣 李 娜
联系电话:029-85534931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99号 邮 编:710054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牛 斌
联系电话:029-87480185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