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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陕西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对报考科技工委、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应试人员组织资格审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拟录用职位的任职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把握好事业单位特点与岗位工作的要求关系;把握好任职的长远要求与当前要求的关系,既注重专业所长又注重发展潜力;把握好科学选人和公平用人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资格条件
  报考科技工委、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职位,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名列报考专业前5名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
  1、资格审查
  时间:2008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地点: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学术报告厅(大雁塔北广场向北150米路东,雁塔路南段99号)。
  审查内容:取得专业科目考试资格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往届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经审查,确定合格的人员可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不合格的人员予以取消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并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专业科目笔试
  时间:2008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00
  地点: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学术报告厅(大雁塔北广场向北150米路东,雁塔路南段99号)。
  笔试内容:科技知识30分、计算机知识25分、英语知识(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专业)25分、专业知识20分,满分100分。专业课目笔试内容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命题。
  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限定在120分钟以内。专业科目笔试由专人按标准评分。依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时间: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地点: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学术报告厅(大雁塔北广场向北150米路东,雁塔路南段99号)。面试场地按照要求分面试室与侯试室,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工作。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对象所学专业岗位匹配性、对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以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题目由考生随机抽取,考官可作补充性提问。每位应试人员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面试评分由每位考官根据应试人员在面试中的总体表现,综合评定其在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交往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七个方面的得分,总分100分。依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4、体检政审
  根据招考计划,应试人员在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表现和工作表现情况,做出拟录用决定,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省人事厅审批备案。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空缺的名额经省科技厅人事处同意报省人事厅审批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收费标准
  按照《2008年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专业科目考试费50元,由省科技厅人事处向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人员收取。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人事处或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省科技厅人事处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87294180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时间:2008-5-5 10:58:00  来源:组织干部处(人事处)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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