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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2008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报考科技工委、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职位,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名列报考专业前5名的人员需接受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审查时间:2008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二、审查地点: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学术报告厅(大雁塔北广场向北150米路东,雁塔路南段99号)。
 
  三、审查内容:取得专业科目考试资格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往届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经审查,确定合格的人员可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50元;不合格人员予以取消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并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省科技厅人事处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87294180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时间:2008-5-5 15:21:54  来源:组织干部处(人事处)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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