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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科人发〔2008〕76号
 
各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
 
  我厅工程系列高、中级和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于2008年年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依据的政策文件
 
  (一)推荐评审工作按照省人事厅《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陕人发〔2001〕69号)和《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5〕56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01年度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陕科人发〔2001〕75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外语考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报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陕人发〔2003〕71号)和《陕西省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陕人发〔2004〕7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报送内容
 
  (一)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务必使用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制的统一表格。
 
  (二)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并公开发表的论文三篇,申报中级需提供论文两篇。论文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刊物原件一起报送。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供答辩材料一份,内容包括学术论文及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在1500字以内。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传一份。
 
  (四)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分别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凡免试外语、计算机者,需提交《陕西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1)。
 
  (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十五份,用A4纸打印(附件2)。
 
  (七)填写《报送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材料袋上(附件3)。
 
  三、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各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二)报送评审材料必须持有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函件,并填写《2008年陕西省科技厅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4),事业单位在填写时要注明申报人是否有相应的岗位职数。
 
  (三)填写材料要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电脑制作,字迹工整,易于辩认。推荐单位须对填写内容认真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四)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办法按省人事厅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任现职年限、聘任时间均截止2008年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材料时间:截至2008年10月30日
 
  地  点:省科技厅人事处职改办
 
  联系人:孙 路
 
  联系电话:029-87294180
 
         3、报送材料目录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时间:2008-7-23 17:21:11  来源:组织干部处(人事处)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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