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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0年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技术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科技经费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省科技厅决定,对通过技术评审并接到初选通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统一进行资金预算评估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均需分别填报《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资金预算申报书》(见附件1)、《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资金预算申报书》(见附件2)、《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申报书》(见附件3)。

  二、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数量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50万元,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申报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50 万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40万元。

  三、报送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10年2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A4)一式五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到:guopeng-1963@163.com )报送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请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按时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申报材料格式请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下载(网址:www.sninfo.gov.cn)。

  四、其它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仔细阅读资金预算申报书中“填报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预算申报书内容要求详实、客观、准确。

  (二)“资金预算申报书”应统一编写目录和页码,简装即可。

  (三)有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1.经过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本单位前期资金投入证明、合作单位资金投入证明,其他渠道资金来源证明。

  3.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必须附银行贷款合同书和付息单据复印件,并携带贷款合同书原件以备查验。

  4.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专利、获奖证书等。

  联系人:郭鹏  胡斌   

  联系电话: 029—87480113

  地址:西七路江河大酒店310室

  附件1: 《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资金预算申报书》1.doc

  附件2.《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资金预算申报书》2.doc

  附件3. 《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申报书》3.doc

陕西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时间: 2010-02-08 09:34:03 作者: 来源: 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点击次数: 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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